【健康】喘息服務放寬有限 外籍看護難獲休假保障



原文作者:倪旻勤、邱于瑄、王昱翔
責任編輯:周經倫

台灣已經邁入高齡化社會,對於老人看護的需求漸增,不少家庭會選擇聘用外籍看護以減輕家庭照護需求。

在外籍看護工的聘雇合約中,規定雇主須給予看護每週至少一天的假期。但因家中老人不能沒有人照護,根據勞動部統計,台灣有近四成的外籍看護工,一個月內都不曾享有任何休假,而且政府目前也無法可管。

為減輕家庭照顧者的壓力,政府擴大長照2.0中「喘息服務」的範圍:聘有外籍看護工的家庭,若被照顧者為七至八級重度失能,且是獨居或主要照顧者為70歲以上,即可申請服務。而「喘息服務」中的居家服務,是由長照中心派遣專人到府,包含全日6小時與半日3小時的服務,希望落實外籍看護工的休假權益。

然而,重症的患者需要24小時的照顧,政府提供的服務時數只有4至6小時,並無法完全替代家庭看護工的工作。此外,民眾也擔憂政府派出的臨時照護工會因為不熟悉工作內容,或無法取得老人的信任,因而產生更多問題。

截至十月底,台灣有25.4萬名外籍看護工,勞動部預估此政策會有2.8萬個家庭受惠,但2.8萬其實僅佔了總數的十分之一。

總歸來說,此次喘息服務雖然已擴大服務範圍,卻仍無法滿足外籍看護工周休一日的權利。因此,未來外籍看護工也將持續爭取納入勞基法,藉此保障工作權益。(本文引用自政大《大學報》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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